关于视频渠道VIP会员服务的争议由来已久。2019年,网剧《庆余年》热播,视频网站推出了VIP会员超前点播服务,在VIP会员抢先看6集的根底上,需额定付出3元/集或50元一直提早多看6集。此番操作引发广阔顾客的不满。这一事例成为中消协发布的“2019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门”之一。而在此之前,爆款剧《陈情令》播出时,视频网站就采取了30元提早看结局的点播形式,因此赚得盆满钵满。
这次,中消协总结了顾客投诉的四大问题。一是顾客以为已购买了会员,享有提早观看剧集的会员权益,质疑这以后推出超前点播收费的合理性,以为涉嫌重复收费。二是顾客反映新年期间,视频渠道对热播剧单独修正更新周期,由本来每周三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改为每周六至周日每天更新两集,每周少播4集,一起推出付费超前点播,使会员权益受损。三是渠道宣扬充会员将免广告,实际上仅仅去掉了视频最初的广告,视频播映中心仍屡次插播各种广告。四是会员服务未到期,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主动续费,以为渠道强买强卖。还有顾客反映视频渠道协议称对主动续费会员到期前5日会发送续费提示。实际上既未实行提示责任也未与顾客承认,就直接进行了扣款。
种种套路,让人目不暇接。究其根源,无非是绕着顾客的钱包打转罢了。视频渠道作为企业,有盈利需求很正常,但是怎么盈利,都要合法合规,根绝店大欺客、霸王条款。正如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付费超前点播”被诉案时所表明:探究新的视频排播方法,本无不当,但商业形式的运转要遵从商业条款、尊重用户感触,不违背相关法律规矩。
顾客购买VIP会员服务,便相当于与视频渠道签订了一份格局合同。那么,两边就应当遵从签订合同的自愿、公正、诚笃守信等准则。而总结以上顾客投诉的热门问题能够发现,一方面,视频渠道没有尊重顾客的知情权,例如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动续费;另一方面,则涉嫌私行改变合同条款,例如在会员服务之外,又推出超前点播服务,相当于在VIP之上,又设置了VVIP。此外,乃至还有视频渠道VIP协议规矩,“(渠道)有权不经您赞同即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悉数权力责任部分或全体转让给任何(渠道)的相关公司,但确保该转让行为不会影响或危害您之前享有的权力。”规矩之杂乱,之蛮横,之变化无常,令人如水中望月,防不胜防,难怪网友对此积怨已久。
合法权益受到了危害,网友天然会用脚投票,挑选其他渠道观看视频。健康的商业形式,必定树立在相互尊重、权责明晰的根底之上。违法欺客、霸王条款,绝不可能让一家企业走远。
在2019年的超前点播风云中,两家视频网站的副总裁曾公开向网友抱歉。但是,两年过去了,相似的问题仍在困扰顾客。这次中消协的清晰表态,能否让各大视频渠道理解,套路顾客不能持久,树立健康商业形式才可继续的道理呢?